TechFlame 消息,4 月 25 日,據貴州關嶺自治縣法院披露,關嶺自治縣法院公開審理並宣判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,四被告人以「U 幣」與被害人換取現金的方式幫助他人轉移犯罪資金共計獲利 2300 元,關嶺自治縣法院經審理認爲四被告人的行爲均已構成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分別判處七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刑罰,並處罰金。
法院提醒,利用虛擬貨幣進行洗錢等非法資金轉移活動將受到法律嚴懲。